时间:2022-11-07 来源: 作者: 我要纠错
(成发改收费〔2012〕963号文件规定)
一、幼儿园收费项目
成都市幼儿园的收费项目为:保育教育费(以下简称“保教费”)、全托幼儿的住宿费,服务性收费项目为伙食费(含点心费)、校车接送费,代收费项目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。
二、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
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:一级园650元/生·月,二级园600元/生·月,三级园500元/生·月。
在寒、暑假期间,对留园幼儿收取的保教费,可在上述收费标准基础上上浮,但上浮幅度最高不得超过30%。
全托幼儿住宿费标准为150元/生·月。
伙食费按月收取,每月公布账目,多退少补,不得盈利。
三、幼儿园收费方式及中途离园退费规定
幼儿园保教费、住宿费按月或学期收取,不得跨学期预收。对寒、暑假期间留园幼儿收取的保教费、住宿费,只能在寒暑假期间收取。
幼儿入园后因故退(转)园退费,保教费、住宿费按月计退,当月不足半个月的按半个月退费,超过半个月的,不退费;伙食费按剩余天数退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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